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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水司员工岗位变动调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7-18 15:29:39 来源:

忻州水司员工岗位变动调配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岗位变动调配,促进部门工作绩效提高以及员工的合理流动和岗位交流,拓展员工发展空间,制定公司员工岗位变动调配管理规定。

一、管理目标

员工退休、病事假(半年以上)致使部门岗位空缺,影响生产秩序,及时调配补岗。

二、调配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部门中层副职(不含)职位以下的岗位管理。主要包括提交员工岗位变动报告、岗位人员的变动方案的审核和审批,员工岗位变更通知的下发及相关材料归档等。

三、流程步骤

1、提交岗位设置变动报告

根据需要,相关部门考虑工作变动需求等因素, 便于更好开展工作,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岗位设置变动报告(主要包括岗位说明书、岗位任职人员情况变动必要性)

2、岗位人员变动方案的审核和审批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设置构图,按照本部门岗位变化和工作需求对需要增减、职责有调整的岗位,提出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源部审核拟定适岗人选,提交总经理审批签署意见。

①分公司、部门内部、部门之间有计划地试行轮岗制度,调动职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的合理流动和岗位交流。培养年轻员工岗位操作技能和部门协作精神。

②岗位空缺,本部门内部职员调整岗位。部门负责人提出调整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相互沟通确认,提交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

③岗位人员变动,缺岗补岗需公司范围内调配,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岗位变动报告(有适合岗位意向人选的附建议人选),人力资源部根据学历、工作经历推荐合适人选或发布岗位需求公告,员工自荐报名,初步审核确定适岗人选后报总经理审批,重要关键岗位报请经理办会议研究决定。

④按照岗位设置需求招聘的职员经培训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安排到对应岗位。其他调入、录用员工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至少一年,然后根据其个人素质、特长,工作操作技能经验安排到相应岗位。

⑤办理了停薪留职、长假、病事假(半年以上)员工,薪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员工请假期限到了申请上班,按照岗位需求竞聘上岗或服从安排上岗,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岗位变动上岗手续。

⑥对不服从岗位安排或不服从部门工作安排被退回人力资源部的员工,经劝戒谈话仍拒不服从的转入待岗,待岗期间(三个月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三个月后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3、岗位设置变更通知的下发。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下发岗位调配通知单,办理岗位变动手续,次月按照对应岗位调整工资、劳保待遇。

4、岗位变动相关材料的归档。

人力资源部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将以上材料留存记载装订归档。

四、附

1、公司员工岗位变动调配管理规定具体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补充解释。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2、本规定2018年6月20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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