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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常识

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09:10:00 来源:

忻水务〔2018〕18号

 

各(办)部、分公司、子公司: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市国资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忻州水务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忻州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忻州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0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忻州水务和谐稳定。

二、工作举措

(一)精心组织。切实履行忻州水务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组长和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忻州水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领导全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组长: 王万生   党委书记、董事长   

   长: 王建人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长: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李世宏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贾启昌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  

           辛建义   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董  

   员:公司助理及公司各部、办、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志国兼任。

领导组负责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忻州水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全市国资系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4月底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二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底,加强忻州水务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此项工作融入全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2019年,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彻底铲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黑恶势力以及其滋生土壤,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感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忻州水务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

2、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释疑感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公司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公司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热线0350-3066376,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公司各办、部、分公司、子公司有情况及时报送,每月将举报信息收集汇总后报送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深入开展走访调查。公司各部门要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同时将有关线索建立台账,每周上报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四)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忻州水务行业涉黑涉恶总体情况、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线索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忻州水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和部门负责人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层层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政法部门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公司将对各办、部、分公司、子公司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其列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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